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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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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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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发〔2010〕88号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周边地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形势较为严峻。2010年6月25日上午,江北区钻石商业广场工程因连续强降雨致使围墙内侧土压力增大,墙体坍塌,造成一行人被压死亡。7月14日,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10-A标段施工工地在临江高架桥施工时因施工通道断裂造成4人从12米高处坠落死亡。为此,请各方主体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各方主体的安全职责,积极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
二、要结合“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世博安保工作和我局《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余建发〔2010〕87号)文件要求,立即全面、深入地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其中,对于市重点建筑工程和正处于深基坑、高大模板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全数检查,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要强化隐患治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应当落实专人立即进行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暂停施工,列出整改计划,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四、市质安监站立即对市城建项目和市重点建筑工程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在本次排查治理中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工程及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主体和责任人的名单于8月5日前报我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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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宁波市建委、余姚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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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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