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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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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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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发〔2009〕81号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房管中心、质监站: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对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1、本次检查对象,主要是今年1月1日以来行政执法情况,包括许可、登记、备案、证明、收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使情况。
2、检查的重点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操作程序和档案资料整理汇编等。
3、检查在行政审批、处罚中,是否方便群众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局属有关单位及局机关有关科室接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活动,并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2、抽查:局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查阅案卷等方式进行。抽查时间安排在9月20日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有关单位及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这次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认真对待,合理安排。行政执法工作牵涉面广,工作环节多,整理归档工作量大。各有关单位(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切实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与迎检工作两不误。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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