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发关于立即组织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
|
|
| 发布时间:2008-12-26 | | | 字体:【大 中 小】 |
|
|
余建发〔2008〕116号
转发关于立即组织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现将省建设厅内部明电《关于立即组织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浙建建〔2008〕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严格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一把手”要在相关检查记录上签字,负责本企业所有项目的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情况和附表于11月19日17:00前报我局建设科,我局将结合11月份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邹浩军,联系电话:62714148,传真:62704072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
抄送:宁波市建委、市安监局 |
|
余姚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