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8年度外地进姚建筑业企业年度考核和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姚备案年检换证工作的通知
余建发〔2008〕127号
各外地进姚建设工程企业: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4号)和《关于开展2008年度外地进甬建筑业企业年度考核的通知》(甬建发〔2008〕247号)及《关于批转市建管处关于宁波市区建筑业企业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08年度外地进姚建筑业企业年度考核和2009年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姚备案年检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8年度外地进姚建筑业企业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2008年度进姚所有外地建筑业企业(包括宁波市内进姚企业);
(二)、考核内容:参照《宁波市区建筑业企业考核试行办法》
(三)、外地进姚建筑业企业2008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被我局处以行政处罚的;
2、被我局处以通报批评或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
3、近二个年度(2007、2008)均在我市备案,但在我市无工程业绩的;
4、未申请年度考核的。
(四)、各外地进姚建筑业企业应于2009年1月5日前(其中外地进甬首次备案地在我市的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持申请考核报告、《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和2007年以来在我市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向我局建设管理科提出考核申请,考核结果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中记录,宁波市内进姚企业由我局出具书面考核意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年度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二、关于2009年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姚备案年检换证
(一)、2009年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姚备案资料及现场要求仍按我局《转发宁波建筑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建发〔2008〕17号)要求执行。宁波市外企业还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二)、外地进姚建筑业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2009年度不予备案登记。、
1、所提供的备案资料不齐全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
2、近二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企业近二个年度考核均有不合格记录的,或一个考核年度内宁波市任二个县市区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
(三)、外地进姚建筑业企业2008年度在我市考核不合格的,暂停该企业在我市备案登记资格6个月,待我局复查合格后恢复备案登记资格。
(四)、2008年发放的备案证将于2009年3月31日到期,企业可从2009年1月1日起向市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提出进姚备案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核发2009年度《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姚备案证》和《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姚登记备案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抄送:宁波建委、市行政审批中心 |
|
余姚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25日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