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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余姚市房屋登记规划用途分类表
(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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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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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建设局
余姚市规划局
余姚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余建发〔2009〕97号
关于印发《余姚市房屋登记规划用途分类表
(试行)》的通知
房管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登记中规划用途的标识,根据国家、省、宁波市相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订《余姚市房屋登记规划用途分类表(试行)》(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表:
余姚市房屋登记规划用途分类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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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分类 |
规划分类 |
含义 |
房屋登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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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混合住宅、农村宅基地 |
住宅 |
指居住用地上专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各类普通住宅、公寓、别墅、宿舍等用房。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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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慈善用地 |
行政办公用房 |
指行政划拨土地上的机关、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的办公用房。 |
行政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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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 |
商务办公用房 |
指出让商业用地上的商业性办公用房。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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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商业营业 |
指出让商业用地上各类商店、商场、宾馆、饭店、金融营业场所、经营性娱乐场所等及为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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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工业用房 |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为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用房。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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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
仓储用房 |
指独立地段的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及其附属设施用房。 |
仓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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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
交通设施用房 |
指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和公共交通、货运交通及其附房设施用房。 |
交通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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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
教育用房 |
指划拨或出让教育用地上的幼托、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用房。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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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用地 |
医疗卫生用房 |
指划拨或出让的医疗卫生用地上的医院、疗养院、防疫站、康复中心、血库等医疗用房。 |
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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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用地 |
文化娱乐用房 |
指划拨或出让用地上的各类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房。 |
文化娱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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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用地 |
市政设施用房 |
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电信、环卫设施、防洪、消防、水利、殡葬等设施用房。 |
市政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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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地 |
特殊用房 |
指军事指挥机关、设施、安全部门、外国驻华机构、宗教、监狱及其它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用途的房屋 |
特殊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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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筑所在土地供给时的用途不变 |
附属配建用房 |
综合开发小区内的附属用房或配建用房,具体按实际表述填写。 |
填写按实际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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